項(xiang)目名稱:蒙牛乳業(ye)泰安工廠餐廳(ting)設備采購項(xiang)目
項目編號:MNCGJH-20221226-0893
采購方:蒙牛(niu)乳業(ye)泰安(an)有限責任公司
現將本(ben)項目評審(shen)結果公布如(ru)下:
預成交單(dan)位:唐山同興(xing)計算機有(you)限(xian)公司
如各競價方、單位、個(ge)人對以上成交單位有異(yi)議(yi),請根(gen)據如下說明(ming)及(ji)要求操(cao)作;公示期為 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17 日,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1、競價方認(ren)為成交結(jie)果使(shi)自(zi)己的權益受(shou)到損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內首(shou)先以書面形(xing)式向 蒙牛乳業(ye)泰安有(you)限責任公司 提出質(zhi)疑,質(zhi)疑未解(jie)決或回復的,可進一步(bu)投訴,聯(lian)系方式如下:
(1)質疑(yi):
采購(gou)招標實施方:蒙(meng)牛乳業泰(tai)安有限責(ze)任公司(si)
電話: 15376389066
(2)投訴:
內蒙古蒙牛乳(ru)業招投(tou)標(biao)管理部
電話:15034952008
2、為了使您的質(zhi)疑(yi)或投(tou)訴(su)得以答復,您遞交的質(zhi)疑(yi)或投(tou)訴(su)書請(qing)務必提供以下信(xin)息和內容:
(1)質疑(yi)人或(huo)投訴人的單位(wei)名稱或(huo)姓(xing)名、聯系(xi)電話等;
(2)被質(zhi)疑人或被投訴人的單位名(ming)稱或姓名(ming)等(deng);
(3)質疑或投(tou)訴的事實及理由(you);
(4)有(you)關違規(gui)違法的情況和有(you)效證明材料;
(5)質疑人或投訴(su)人的(de)簽章及質疑或投訴(su)時間;
如質疑(yi)或投訴(su)書不按以上要求 提供準(zhun)確的信息(xi),將有(you)會(hui)被視(shi)為無效(xiao)質疑(yi)或投訴(su)的可能。
對(dui)無(wu)效質疑或投訴,本公司恕不(bu)予(yu)答(da)復和受(shou)理。
采(cai)購方:蒙牛(niu)乳業泰安有限責任公司
日 期:2023 年 1 月(yue)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