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屬于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現就 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企業評定 項目進行詢比價, 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編號:MNCGJH-20230118-0006
二、項目名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創新型中小企業或“小巨人”企業)評定
三、項目概況:
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隸屬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創新型中小企業或“小巨人”企業)評定項目申報,爭取政策補助資金及榮譽,需資質第三方給予報告編制及申報協助。
四、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必須具備該項目實施資質,能承擔相應的責任,參加投標人員必須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2、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
3、投標人須具有近兩年至少一個成功的類似項目業績(以合同為準);
4、投標人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5、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存在以上情況的,在通過資格預審的情況下,允許(最先報名)的競價方參與競爭;
6、本次詢比價不接受多家單位聯合報價,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7、不接受中糧及蒙牛供應商黑名單(以蒙牛集團采購執行管理部下發的黑名單為準)的企業參與競爭;
五、報名須知
報名資格文件的組成及順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注:以上三項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有效的開戶行許可證/基本存款賬戶;
2、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格,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資格證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原件;
備注:如果法定代表人報名,請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證明)及身份證原件,如果授權委托人報名,請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另外,需提供授權委托人在本單位近一年社保繳納的證明文件;
4、企業最近1年任意3個月的依法納稅繳納證明材料和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5、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的證明材料;
5、近 2 年(2021年-至今) 1個以上類似項目業績的證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訂單或驗收報告為準);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專業文件材料。
7、數據保密協議(附件2);
以上各類證書、證明材料應為原件的掃描件加蓋公章,并按以上“組成及順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資格預審截止時間前(如下)送到 wangyanru1@mengniu.cn 電子郵箱進行審查(過期發送不予受理),郵件主題為“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郵件內容寫清楚報名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審查合格后方可領取價單文件。
以上報名紙質資料以及后續一、二次報價所有文件加蓋公章郵寄至報名聯系人處,作為存檔材料(以上內容必須清晰、易辨認,否則將被視為沒有提供有效證件)
資料郵寄地址信息: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盛樂經濟園區蒙牛一廠 王艷如 15048353096
資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時間要求提報的將被拒絕接收,所提供的資質業績文件中如有虛假情況,一經發現將被取消競爭資格。
六、項目時間安排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 1日9 時至2023年2 月 5 日 17 時止;
2、資格預審時間:2023年2月 6日至2023年2 月 6日;
3、詢價單發放時間:資格預審合格后于 2023年 2 月7日發放詢價單。
4、比價時間:2023年2月16日14時;(以發出的詢價單為準)
七、詢比價地點: 網上郵箱方式詢價。(以發出的詢價單為準)
八、發布媒體:
蒙牛官網(//zjgweite.cn)
蒙牛內部OA平臺
九、采購招標實施方及聯系方式:
采購方: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業務咨詢聯系人:王艷如 聯系方式:15048353096
十、監督單位及聯系方式:
監督單位: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標管理部
監 督 人: 潘宏 聯系方式:18686095595
附件:1.潛在競價單位報名提供信息表
2.數據保密協議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采購方: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潛在競價單位報名提供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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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xu)號 |
潛(qian)在競價單位名(ming)稱 |
標段(duan) |
聯系人 |
聯系電(dian)話 |
郵箱(xiang)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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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數據保密協議
甲方: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承諾方:
雙方經平等(deng)協(xie)(xie)商同意,自愿簽訂本(ben)協(xie)(xie)議(yi),共同遵守本(ben)協(xie)(xie)議(yi)所(suo)列條款。
第一條、保密的定義、內容和范圍
1.保(bao)密信息(xi)(xi)的定義:“保(bao)密信息(xi)(xi)”指本協議(yi)及(ji)其所有(you)附件和(he)補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諾(nuo)方履行協議(yi)過程中所涉及(ji)的所有(you)文件、信息(xi)(xi)、數據、圖紙、技術規格、商業秘密等(deng)信息(xi)(xi),以及(ji)其他由甲方提(ti)供的并明(ming)確(que)標(biao)有(you)“保(bao)密”字(zi)樣的信息(xi)(xi)。
2.涉及甲方商(shang)業秘(mi)密,包括但不(bu)限于甲方在需(xu)求調(diao)研、備份數據以(yi)及其他任何(he)與我公(gong)司相關的(de)信息。本協議(yi)所(suo)稱的(de)商(shang)業秘(mi)密,是(shi)指(zhi)乙方所(suo)掌握(wo)或獲知的(de)不(bu)為公(gong)眾所(suo)知悉、能為甲方帶(dai)來(lai)經濟利益、具有(you)實用(yong)性并經甲方采(cai)取保(bao)密措施的(de)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包括但不(bu)限(xian)于以直接、間接、口頭或(huo)書面等(deng)形(xing)式提供商業(ye)秘密的(de)行為(wei)均屬泄密。
第二條、保密條款
1.承諾方(fang)同意(yi)嚴(yan)格按照本(ben)協(xie)議(yi)的(de)規定使用(yong)甲方(fang)的(de)保密信(xin)息,未(wei)經(jing)甲方(fang)的(de)事先書面許(xu)可(ke),不得向(xiang)第三方(fang),或(huo)允許(xu)向(xiang)第三方(fang)直接或(huo)間接地透露保密信(xin)息。
2.承諾方負責對(dui)保(bao)密信(xin)息(xi)進行(xing)保(bao)密,并(bing)采取(qu)所有必要的(de)預防(fang)措施(包括但(dan)不限(xian)于雙方采取(qu)的(de)用(yong)于保(bao)護自(zi)身保(bao)密信(xin)息(xi)的(de)措施)防(fang)止(zhi)第(di)三(san)方未(wei)經授(shou)權地使(shi)用(yong)及透(tou)露(lu)保(bao)密信(xin)息(xi);
3.承諾方不得(de)向第(di)三方提供保(bao)密信息或由保(bao)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協議確(que)定的保密(mi)(mi)信息應用(yong)范圍外,承諾(nuo)方(fang)不得(de)在(zai)任何時(shi)候使用(yong)保密(mi)(mi)信息。
5.本條款項下的義務適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據雙方事先或目前協議由甲方提供給承諾方的其他專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協議終止后,承諾方(fang)應立即自(zi)費將保密信(xin)息物歸(gui)原主,并歸(gui)還(huan)所有含保密信(xin)息的文件或媒體及其復制件或摘要。
7.協議確(que)(que)定業務(wu)的(de)承諾方員工。如果(guo)參(can)與本(ben)協議的(de)承諾方員工不再繼續參(can)與本(ben)項目(mu),則(ze)應確(que)(que)保(bao)立(li)即(ji)終止該員工獲得(de)對方保(bao)密信息和信息源的(de)途徑。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諾方(fang)應自覺維護甲方(fang)的利益,嚴格遵守(shou)本委(wei)托方(fang)的保(bao)密規定;
2.承諾方不(bu)得向(xiang)任(ren)何(he)單位和個人泄露(lu)所掌握的(de)商(shang)業秘(mi)密事項;
3.承諾方不得利用(yong)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4.承諾方(fang)了解并承認,由于技術服務等原因,承諾方(fang)有可(ke)能在某些情(qing)況下訪問甲方(fang)數據。
5.承諾方(fang)(fang)同意并承諾,對所有保密信息予以嚴格(ge)保密,在未得到甲方(fang)(fang)事(shi)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人;
6.承諾方同意并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后,承諾方不可恢復地刪除任何商業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如甲方需要,承諾方保證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業秘密的文件或資料(如有)。
第四條、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諾(nuo)方以外其他渠道(dao)(dao)被他人獲知的信息,這些渠道(dao)(dao)并不受(shou)保密義務(wu)的限制;
2.由于法(fa)律的適(shi)用、法(fa)院(yuan)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lu)的信息(xi)。
3.另一方從不(bu)受保密限(xian)制的(de)第三方獲得(de)的(de)信(xin)息(xi);
4.未參考保密信息而(er)由另一方(fang)獨立(li)開發(fa)的信息;
5.依據法律的規定或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可以獲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機構的要求必須公開的信息。接到此類要求后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yi)方(fang)了解(jie)將要披(pi)露的內容并提(ti)出意見。
第五條、如果承諾方違反本協議的以上規定情形,則甲方有權將承諾方拉入蒙牛供應商黑名單,并要積極配合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收回已經泄露的信息。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 【1】種方式解決:
1.向呼和浩特仲(zhong)裁委員會申請仲(zhong)裁。因仲(zhong)裁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zhong)裁費(fei)、律師費(fei)、調查費(fei)、差旅費(fei)等,由敗訴一方承擔。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guan)轄權的人(ren)民法院提起訴(su)訟。因訴(su)訟產生的包括但(dan)不限于訴(su)訟費(fei)、律師費(fei)、調查費(fei)、差旅費(fei)等,由敗訴(su)一(yi)方承擔。
(說明:簽署主體為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內蒙古呼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時,爭議解決方式應選擇第2種方式解決;其他主體簽署時應選擇第1種方式解決。)
第七條、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承諾方:
代表人:
日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內蒙(meng)古特高(gao)新乳制(zhi)品有限(xian)公司(si):
(姓名)在我公司 (競(jing)價方單位名(ming)稱)是我(wo)公司法定代表人(ren)。
特此證(zheng)明。
說明(ming):法定(ding)代(dai)表人需要手寫簽名。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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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yin)件(正反面) |
競談單位全稱(cheng)(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內蒙古特高新(xin)乳制品有限公(gong)司:
(競價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授權 (全權代表姓名)為全權代表法定代表人,參加貴方組織的 項目,負責處理項目活動中與貴方項目溝通、簽署報價單、協商合同條款等與此相(xiang)關的業務。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競談單位(wei)全(quan)稱(公章):
法(fa)定(ding)代表人簽字:
授權(quan)委托人(ren)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職務:
說明:法定代表人(ren)與授權委托人(ren)需要手寫簽名。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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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fa)定(ding)代(dai)表(biao)人(ren)身份證(zheng)復印件(正反面) |
授權(quan)委(wei)托人身份(fen)證(zheng)復印件(正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