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屬于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現就 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及貫標評定 項目進行詢比價, 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編號:MNCGJH-20230118-0005
二、項目名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及貫標評定項目
三、項目概況:
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為順利開展信息化與工業化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支持和引導公司發展,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及貫標評定項目,通過有資質第三方咨詢服務公司給予報告編制、認證及貫標評定。
四、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必須具備該項目實施資質,能承擔相應的責任,參加投標人員必須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2、投標人須為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可評定機構;
3、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
4、投標人須具有近兩年至少一個成功的類似項目業績(以合同為準);
5、投標人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6、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存在以上情況的,在通過資格預審的情況下,允許(最先報名)的競價方參與競爭;
7、本次詢比價不接受多家單位聯合報價,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8、不接受中糧及蒙牛供應商黑名單(以蒙牛集團采購執行管理部下發的黑名單為準)的企業參與競爭;
五、報名須知
報名資格文件的組成及順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注:以上三項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有效的開戶行許可證/基本存款賬戶;
2、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格,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資格證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原件;
備注:如果法定代表人報名,請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證明)及身份證原件,如果授權委托人報名,請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另外,需提供授權委托人在本單位近一年社保繳納的證明文件;
4、企業最近1年任意3個月的依法納稅繳納證明材料和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5、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的證明材料;
5、近 2 年(2021年-至今) 1個以上類似項目業績的證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訂單或驗收報告為準);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專業文件材料。
7、數據保密協議(附件2);
以上各類證書、證明材料應為原件的掃描件加蓋公章,并按以上“組成及順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資格預審截止時間前(如下)送到 wangyanru1@mengniu.cn 電子郵箱進行審查(過期發送不予受理),郵件主題為“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郵件內容寫清楚報名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審查合格后方可領取價單文件。
以上報名紙質資料以及后續一、二次報價所有文件加蓋公章郵寄至報名聯系人處,作為存檔材料(以上內容必須清晰、易辨認,否則將被視為沒有提供有效證件)
資料郵寄地址信息: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盛樂經濟園區蒙牛一廠 王艷如 15048353096
資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時間要求提報的將被拒絕接收,所提供的資質業績文件中如有虛假情況,一經發現將被取消競爭資格。
六、項目時間安排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 1日9 時至2023年2 月 5 日 17 時止;
2、資格預審時間:2023年2月 6日至2023年2 月 6日;
3、詢價單發放時間:資格預審合格后于 2023年 2 月7日發放詢價單。
4、比價時間:2023年2月16日10時;(以發出的詢價單為準)
七、詢比價地點: 網上郵箱方式詢價。(以發出的詢價單為準)
八、發布媒體:
蒙牛官網(//zjgweite.cn)
蒙牛內部OA平臺
九、采購招標實施方及聯系方式:
采購方: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業務咨詢聯系人:王艷如 聯系方式:15048353096
十、監督單位及聯系方式:
監督單位: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標管理部
監 督 人: 潘宏 聯系方式:18686095595
附件:1.潛在競價單位報名提供信息表
2.數據保密協議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采購方: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潛在競價單位報名提供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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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潛在競價單(dan)位名稱 |
標段(duan) |
聯(lian)系人(ren) |
聯系電話(hua) |
郵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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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數據保密協議
甲方: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承諾方: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tong)意,自愿(yuan)簽訂本(ben)協議,共同(tong)遵守本(ben)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保密的定義、內容和范圍
1.保(bao)(bao)密(mi)信息的(de)定義:“保(bao)(bao)密(mi)信息”指本協議及其所有(you)附件和(he)補(bu)充文(wen)件,包括但(dan)不限于(yu)承諾方履行協議過程中(zhong)所涉及的(de)所有(you)文(wen)件、信息、數據(ju)、圖紙、技(ji)術規(gui)格、商業(ye)秘密(mi)等信息,以(yi)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de)并明確標有(you)“保(bao)(bao)密(mi)”字樣的(de)信息。
2.涉及(ji)甲(jia)(jia)方(fang)(fang)商業秘(mi)密(mi),包括但不限于甲(jia)(jia)方(fang)(fang)在需求調研、備(bei)份數(shu)據(ju)以及(ji)其他任何與(yu)我公司相關的信息(xi)。本協議所(suo)稱的商業秘(mi)密(mi),是(shi)指乙方(fang)(fang)所(suo)掌(zhang)握(wo)或獲知(zhi)的不為公眾所(suo)知(zhi)悉、能為甲(jia)(jia)方(fang)(fang)帶來經濟利益、具有(you)實(shi)用性并經甲(jia)(jia)方(fang)(fang)采取(qu)保密(mi)措施的技術信息(xi)和經營(ying)信息(xi)。
3.包括但不(bu)限于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商業秘密的(de)行(xing)為均屬(shu)泄(xie)密。
第二條、保密條款
1.承諾方(fang)同(tong)意(yi)嚴格按照本協(xie)議的規定(ding)使用甲方(fang)的保密信息,未(wei)經甲方(fang)的事先書面(mian)許(xu)可(ke),不得向第三方(fang),或(huo)(huo)允許(xu)向第三方(fang)直接或(huo)(huo)間(jian)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諾方負(fu)責對保(bao)密(mi)信(xin)息(xi)進行(xing)保(bao)密(mi),并采取(qu)(qu)所(suo)有必要的(de)預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雙(shuang)方采取(qu)(qu)的(de)用(yong)于保(bao)護自(zi)身(shen)保(bao)密(mi)信(xin)息(xi)的(de)措施)防止第三(san)方未經授權(quan)地使用(yong)及透露保(bao)密(mi)信(xin)息(xi);
3.承(cheng)諾方(fang)不得向第三(san)方(fang)提供保密信(xin)息或由保密信(xin)息衍生的信(xin)息;
4.除(chu)了(le)本協議確定的保(bao)密信息(xi)應用(yong)范圍外,承(cheng)諾方不(bu)得在任何(he)時候使(shi)用(yong)保(bao)密信息(xi)。
5.本條款項下的義務適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據雙方事先或目前協議由甲方提供給承諾方的其他專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協(xie)議終(zhong)止后,承諾(nuo)方應(ying)立即(ji)自費(fei)將保密(mi)信(xin)息物歸原主(zhu),并歸還所有含保密(mi)信(xin)息的文件或媒體及(ji)其復(fu)制件或摘要。
7.協議確定業務的(de)(de)承諾方員(yuan)工。如果參(can)(can)與本(ben)協議的(de)(de)承諾方員(yuan)工不(bu)再繼續(xu)參(can)(can)與本(ben)項(xiang)目,則應確保立即終止(zhi)該員(yuan)工獲得(de)對方保密(mi)信息和(he)信息源的(de)(de)途徑。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諾方(fang)應自覺(jue)維護(hu)甲方(fang)的(de)利益(yi),嚴格遵守本(ben)委(wei)托方(fang)的(de)保密規定;
2.承諾方(fang)不得向任何單位和(he)個人泄(xie)露所(suo)掌握(wo)的商(shang)業秘密事項;
3.承諾方不得(de)利用所掌(zhang)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4.承諾方了解并承認,由于技術服務(wu)等原因(yin),承諾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kuang)下訪問甲(jia)方數據。
5.承(cheng)諾(nuo)方同意并承(cheng)諾(nuo),對所(suo)有(you)保密信(xin)息(xi)予以(yi)嚴格保密,在未得(de)(de)到甲方事(shi)先(xian)許可的情況下(xia)不得(de)(de)披露給任何第三人(ren);
6.承諾方同意并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后,承諾方不可恢復地刪除任何商業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如甲方需要,承諾方保證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業秘密的文件或資料(如有)。
第四條、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yu)承(cheng)諾方以(yi)外其他(ta)渠(qu)道被他(ta)人獲知的信息,這些渠(qu)道并(bing)不受(shou)保密(mi)義務的限制(zhi);
2.由于法(fa)律的適用(yong)、法(fa)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從不受保(bao)密限(xian)制的第三(san)方獲得的信息;
4.未參考(kao)保密信(xin)(xin)息而由另一方獨立開發的信(xin)(xin)息;
5.依據法律的規定或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可以獲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機構的要求必須公開的信息。接到此類要求后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yi)方(fang)了解將(jiang)要披露的(de)內容并(bing)提出意見。
第五條、如果承諾方違反本協議的以上規定情形,則甲方有權將承諾方拉入蒙牛供應商黑名單,并要積極配合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收回已經泄露的信息。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 【1】種方式解決:
1.向呼和浩(hao)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仲裁產生的(de)包括但(dan)不(bu)限于仲裁費(fei)、律師費(fei)、調查費(fei)、差旅費(fei)等,由敗訴一方承擔。
2.向(xiang)甲(jia)方所(suo)在地(di)有(you)管轄權的人民法(fa)院提起訴(su)訟(song)。因訴(su)訟(song)產生的包括(kuo)但不(bu)限于訴(su)訟(song)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敗訴(su)一方承擔。
(說明:簽署主體為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內蒙古呼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時,爭議解決方式應選擇第2種方式解決;其他主體簽署時應選擇第1種方式解決。)
第七條、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承諾方:
代表人:
日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內蒙(meng)古(gu)特高新乳制品有限(xian)公司:
(姓名)在我公司 (競價方(fang)單(dan)位名稱)是我(wo)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zheng)明。
說明:法(fa)定代表人需要手寫簽名。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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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biao)人(ren)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
競談單位全稱(cheng)(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內(nei)蒙古特高新乳制品(pin)有(you)限(xian)公司:
(競價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授權 (全權代表姓名)為全權代表法定代表人,參加貴方組織的 項目,負責處理項目活動中與貴方項目溝通、簽署報價單、協商合同條款等與此相(xiang)關的業務。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競談(tan)單位(wei)全(quan)稱(公章(zhang)):
法(fa)定代(dai)表人簽字(zi):
授權委托人簽字(zi):
身份證號(hao)碼:
職務:
說明:法(fa)定(ding)代表人與授權委托人需要手寫簽名。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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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dai)表人身份(fen)證(zheng)復印件(jian)(正反面) |
授(shou)權委托人身份證復(fu)印件(正(zheng)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