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屬于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現就 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及貫標評定 項目進行詢比價, 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編號:MNCGJH-20230118-0005
二、項目名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及貫標評定項目
三、項目概況:
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為順利開展信息化與工業化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支持和引導公司發展,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及貫標評定項目,通過有資質第三方咨詢服務公司給予報告編制、認證及貫標評定。
四、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必須具備該項目實施資質,能承擔相應的責任,參加投標人員必須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2、投標人須為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可評定機構;
3、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
4、投標人須具有近兩年至少一個成功的類似項目業績(以合同為準);
5、投標人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6、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存在以上情況的,在通過資格預審的情況下,允許(最先報名)的競價方參與競爭;
7、本次詢比價不接受多家單位聯合報價,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8、不接受中糧及蒙牛供應商黑名單(以蒙牛集團采購執行管理部下發的黑名單為準)的企業參與競爭;
五、報名須知
報名資格文件的組成及順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注:以上三項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有效的開戶行許可證/基本存款賬戶;
2、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格,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資格證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原件;
備注:如果法定代表人報名,請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證明)及身份證原件,如果授權委托人報名,請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另外,需提供授權委托人在本單位近一年社保繳納的證明文件;
4、企業最近1年任意3個月的依法納稅繳納證明材料和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5、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的證明材料;
5、近 2 年(2021年-至今) 1個以上類似項目業績的證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訂單或驗收報告為準);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專業文件材料。
7、數據保密協議(附件2);
以上各類證書、證明材料應為原件的掃描件加蓋公章,并按以上“組成及順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資格預審截止時間前(如下)送到 wangyanru1@mengniu.cn 電子郵箱進行審查(過期發送不予受理),郵件主題為“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郵件內容寫清楚報名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審查合格后方可領取價單文件。
以上報名紙質資料以及后續一、二次報價所有文件加蓋公章郵寄至報名聯系人處,作為存檔材料(以上內容必須清晰、易辨認,否則將被視為沒有提供有效證件)
資料郵寄地址信息: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盛樂經濟園區蒙牛一廠 王艷如 15048353096
資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時間要求提報的將被拒絕接收,所提供的資質業績文件中如有虛假情況,一經發現將被取消競爭資格。
六、項目時間安排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 7日9 時至2023年2 月 9 日 17 時止;
2、資格預審時間:2023年2月 9日至2023年2 月9日;
3、詢價單發放時間:資格預審合格后于 2023年 2 月10日發放詢價單。
4、比價時間:2023年2月16日10時;(以發出的詢價單為準)
七、詢比價地點: 網上郵箱方式詢價。(以發出的詢價單為準)
八、發布媒體:
蒙牛官網(//zjgweite.cn)
蒙牛內部OA平臺
九、采購招標實施方及聯系方式:
采購方: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業務咨詢聯系人:王艷如 聯系方式:15048353096
十、監督單位及聯系方式:
監督單位: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標管理部
監 督 人: 潘宏 聯系方式:18686095595
附件:1.潛在競價單位報名提供信息表
2.數據保密協議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采購方: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潛在競價單位報名提供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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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潛在競價單位(wei)名稱 |
標段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郵箱地(di)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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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數據保密協議
甲方:內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承諾方:
雙方(fang)經平等協商同(tong)意,自愿簽訂本(ben)協議,共同(tong)遵守(shou)本(ben)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保密的定義、內容和范圍
1.保密信(xin)(xin)息(xi)(xi)的(de)定義:“保密信(xin)(xin)息(xi)(xi)”指本(ben)協(xie)議及其所(suo)有(you)附件(jian)和(he)補充文件(jian),包(bao)括但不限于承諾方(fang)履行協(xie)議過程中(zhong)所(suo)涉及的(de)所(suo)有(you)文件(jian)、信(xin)(xin)息(xi)(xi)、數據、圖(tu)紙(zhi)、技術規格、商業秘(mi)密等信(xin)(xin)息(xi)(xi),以及其他由甲(jia)方(fang)提供的(de)并明(ming)確標(biao)有(you)“保密”字(zi)樣的(de)信(xin)(xin)息(xi)(xi)。
2.涉及(ji)甲方商業秘密(mi),包括但不(bu)限于甲方在需求調研、備份數據(ju)以(yi)及(ji)其他任(ren)何與我公司相關的信(xin)息。本協議所(suo)稱(cheng)的商業秘密(mi),是指乙(yi)方所(suo)掌握或獲知的不(bu)為公眾所(suo)知悉、能為甲方帶(dai)來經濟利益(yi)、具有實用性(xing)并(bing)經甲方采取保密(mi)措施的技術信(xin)息和經營信(xin)息。
3.包括(kuo)但不限于以直接(jie)、間接(jie)、口(kou)頭或(huo)書面(mian)等形式提供(gong)商(shang)業秘密的行(xing)為(wei)均屬泄密。
第二條、保密條款
1.承諾方同(tong)意嚴格按(an)照本協(xie)議的(de)規定使(shi)用(yong)甲方的(de)保密信息,未經甲方的(de)事(shi)先書面許(xu)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許(xu)向第三方直接(jie)或間接(jie)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諾方(fang)負(fu)責(ze)對保密信息(xi)進行保密,并采(cai)取(qu)所有必要的(de)預防措施(包(bao)括但(dan)不限(xian)于雙方(fang)采(cai)取(qu)的(de)用于保護自身保密信息(xi)的(de)措施)防止第三方(fang)未經授權地使用及透露(lu)保密信息(xi);
3.承諾方(fang)不(bu)得向第三方(fang)提供保密信(xin)(xin)息(xi)(xi)或由保密信(xin)(xin)息(xi)(xi)衍生的信(xin)(xin)息(xi)(xi);
4.除了(le)本協議(yi)確定的保密信(xin)息應(ying)用范(fan)圍外,承諾(nuo)方不得在任何時候使用保密信(xin)息。
5.本條款項下的義務適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據雙方事先或目前協議由甲方提供給承諾方的其他專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協議終止后,承諾(nuo)方應立即自費將保(bao)(bao)密信(xin)(xin)息物歸原主(zhu),并歸還所有含保(bao)(bao)密信(xin)(xin)息的文件或(huo)媒體及其復制(zhi)件或(huo)摘要。
7.協議確定(ding)業務的(de)(de)(de)承諾(nuo)方(fang)員工(gong)。如果參與本協議的(de)(de)(de)承諾(nuo)方(fang)員工(gong)不再繼續參與本項目(mu),則應確保立即終止(zhi)該員工(gong)獲得對方(fang)保密信息(xi)和信息(xi)源的(de)(de)(de)途徑。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諾方(fang)應(ying)自覺維護甲方(fang)的利益,嚴(yan)格(ge)遵守本委托方(fang)的保密規(gui)定;
2.承諾方(fang)不得(de)向(xiang)任何單(dan)位(wei)和(he)個人泄露所掌握(wo)的商業秘密事項(xiang);
3.承諾方不得(de)利用(yong)所掌握(wo)的商業秘密牟(mou)取私利;
4.承諾(nuo)(nuo)方了解并(bing)承認,由于技(ji)術(shu)服務等原因(yin),承諾(nuo)(nuo)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甲方數據(ju)。
5.承(cheng)諾(nuo)方同意并承(cheng)諾(nuo),對所有保密(mi)信息予以(yi)嚴格保密(mi),在(zai)未得(de)到甲方事(shi)先(xian)許(xu)可的(de)情(qing)況(kuang)下不得(de)披露給任何第三人;
6.承諾方同意并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后,承諾方不可恢復地刪除任何商業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如甲方需要,承諾方保證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業秘密的文件或資料(如有)。
第四條、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諾方以外其他渠道(dao)被他人獲(huo)知的(de)信息,這些渠道(dao)并(bing)不受(shou)保密義務的(de)限(xian)制(zhi);
2.由于(yu)法律的(de)適(shi)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guan)的(de)要求而披露的(de)信息。
3.另(ling)一方從不受保(bao)密(mi)限(xian)制的第三方獲(huo)得的信息;
4.未參考保密信息(xi)而(er)由另(ling)一方(fang)獨(du)立開發(fa)的信息(xi);
5.依據法律的規定或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可以獲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機構的要求必須公開的信息。接到此類要求后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使(shi)另一(yi)方了解將要披(pi)露的內容(rong)并提出意見。
第五條、如果承諾方違反本協議的以上規定情形,則甲方有權將承諾方拉入蒙牛供應商黑名單,并要積極配合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收回已經泄露的信息。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 【1】種方式解決:
1.向呼和浩特仲裁(cai)委員會申請(qing)仲裁(cai)。因仲裁(cai)產生的包括但(dan)不限于仲裁(cai)費(fei)、律師費(fei)、調查(cha)費(fei)、差旅(lv)費(fei)等(deng),由敗訴(su)一(yi)方承擔。
2.向(xiang)甲方所在地有管轄(xia)權的(de)人民法院提(ti)起訴訟(song)(song)。因訴訟(song)(song)產生的(de)包括但不(bu)限(xian)于訴訟(song)(song)費、律(lv)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敗訴一方承擔。
(說明:簽署主體為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內蒙古呼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時,爭議解決方式應選擇第2種方式解決;其他主體簽署時應選擇第1種方式解決。)
第七條、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承諾方:
代表人:
日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內蒙古(gu)特高新乳(ru)制品有限公司:
(姓名)在我公司 (競(jing)價方單位名稱)是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說明(ming):法定代表(biao)人需要手寫簽名。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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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jian)(正反面) |
競談單位全稱(公章(zhang)):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內蒙古特高(gao)新乳制品有(you)限公司:
(競價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授權 (全權代表姓名)為全權代表法定代表人,參加貴方組織的 項目,負責處理項目活動中與貴方項目溝通、簽署報價單、協商合同條款等與此相(xiang)關的業務(wu)。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競談單位全(quan)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zi):
授權委托人簽字:
身份證(zheng)號(hao)碼:
職務:
說明:法定代表人與授權委(wei)托人需要手(shou)寫簽名。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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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fa)定代表(biao)人身份證復(fu)印件(正反(fan)面) |
授(shou)權委(wei)托(tuo)人身份證復(fu)印(yin)件(jian)(正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