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包(bao)頭(tou)工廠叉車(che)外觀還原(yuan)項目
項目(mu)編號:MNCGJH-20230129-0110
采購方(fang):內蒙古(gu)蒙牛乳業包(bao)頭(tou)有(you)限責任(ren)公司(si)
現(xian)將本項目評審(shen)結果公布如(ru)下:
預成(cheng)交方:內蒙古(gu)超世通物(wu)流設備(bei)有(you)限公(gong)司
公(gong)示(shi)期間(jian)如對公(gong)示(shi)對象的評審結果有異議(yi),請根(gen)據如下說明及要(yao)求提出質(zhi)疑(yi);公(gong)示(shi)期為 2023 年 2月 14 日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逾期不予受理(li)。
說明:
競(jing)價方(fang)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quan)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內首先以書(shu)面形(xing)式向(采購招標實施(shi)方(fang)) 提出質疑,質疑未解決(jue)或回(hui)復的,可進一(yi)步(bu)投訴,聯系方(fang)式如下:
質疑:
采購招標實施方(fang):(單位名(ming)稱) 內蒙(meng)古蒙(meng)牛乳業包頭有限責任公司
電(dian)話:18047245388
投訴:
內(nei)蒙古蒙牛乳業招投(tou)標管理部
電(dian)話: 15034952008
為(wei)了使您(nin)的質疑(yi)或投訴得以(yi)答復,您(nin)遞交的質疑(yi)或投訴書(shu)請(qing)務必提供(gong)以(yi)下(xia)信息和內容:
(1)質疑人(ren)或(huo)投(tou)訴人(ren)的(de)單位名稱或(huo)姓名、聯系電(dian)話等;
(2)被(bei)質疑人或(huo)被(bei)投訴(su)人的(de)單位名稱或(huo)姓名等;
(3)質(zhi)疑或投訴的事實及(ji)理由;
(4)有關違(wei)規(gui)違(wei)法的情況和(he)有效證明(ming)材料;
(5)質(zhi)疑人或投訴人的簽章及質(zhi)疑或投訴時(shi)間;
如質疑或(huo)投訴(su)書不按以上要求(qiu) 提供準確的信(xin)息,將有會被(bei)視為無效質疑或(huo)投訴(su)的可能。
對無效(xiao)質(zhi)疑或投(tou)訴,本公司恕(shu)不予答復(fu)和受理。
日 期: 2023年 2 月(yue) 13 日